程先生-医疗报销

    信件主题: 程先生-医疗报销
    来信人: 程先生 来信日期: 2021年10月19日 来信编号: SZXX202110200022
    信件内容: 请问一下紫阳县洞河镇医院看病门诊报销每年是不是只能报销一百元整。
    信件回复: 紫阳县:根据《安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医保发〔2019〕57号)文件规定,参保人一个年度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市内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就诊的,基金支付50%;在村卫生室就诊的,基金支付6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为100元/人。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紫阳县
    回复时间: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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